2006年3月2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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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审理特殊盗窃案 拿死人财产被判无罪
林燕焱 郝伟

  假如一个人突然死亡,其他人拿走死者随身携带的财产,是否构成盗窃罪?2002年,英国的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死者是当地一个臭名昭著的毒品吸食者,他一直代表一群吸毒者组成的“公司”从事毒品交易。一天,他带着销售毒品所得的5万英镑现金行走时,突然一头扎进了苏力娃和巴林的家死去。事后推断,他很可能是吸毒过量而死。苏力娃和巴林经历一番惊吓后,拿走了死者身上的5万英镑。

  5万英镑属于谁
  不久,苏力娃和巴林被诉上法院。二人的代理律师说,根据英国《1968年盗窃法》规定,盗窃是指窃取“他人财产”的行为。所以,只有证明这5万英镑属于“他人财产”,才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本案中,被告人所拿的5万英镑是毒品交易所得,是非法财产,不属于“他人财产”。
  控诉方认为盗窃法规定的“他人财产”,不仅指他人拥有“所有权”的财产,还包括拥有“占有权”的财产。这5万英镑虽不能为死者或“公司”所有,但不能说不为死者或“公司”占有。
  法官引出了第三个答案,即这些财产属于无主物,应当收归国有。法官向检察官建议将这5万英镑认定为国家财产却遭拒。

  法院判拿钱者无罪
  法官最终作出了两被告人无罪的判决。理由是控诉方不承认这5万英镑被盗时所属的主人是国家,因此,控诉方就不能证明这些财产属于“他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提起注意:从判决中可以看出,判决两被告人无罪的重要原因是检察官拒绝了这些钱属于国家所有的建议。在英国,法官是严格按照控诉方的控诉内容和辩护方的辩护内容来审理的,如果控诉方控诉这两名被告人盗窃了5万英镑国家财产的话,法官很可能会判决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在我国,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从死人身上拿钱应认定为盗窃。